陕西清水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电厂二期扩建工程原水预处理站项目通过府谷县水利局验后核查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文件精神,2025年9月19日,府谷县水利局组织府谷县水土保持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对陕西清水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电厂二期扩建工程原水预处理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进行了核查。
陕西清水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电厂二期扩建工程原水预处理站项目建设单位为陕西清水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府谷县黄甫镇沟门村,属于新建建设类项目。建设原水预处理850m3/h车间1座、清水升压泵房、加氯间、配电室各1座、输电铁塔4座。项目总占地面积1.69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1.62hm2,临时占地面积0.07hm2。2023年4月15日开工建设,2025年2月26日完工。2025年3月29日,建设单位组织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自主验收。
核查采用内业和外业相结合、重点抽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核查以查阅监理资料为主,水土流失防治效果核查以查阅监测资料为主。现场抽查了该项目站场绿化区排水管网、种草及土地整治措施,场外削坡区排洪沟及喷浆护坡措施,输电线路区土地整治措施。内外业结束后召开了座谈会,监理、监测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分别就项目情况进行了汇报,检查组与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了充分沟通。
从核查情况看,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和监测,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履行了自主验收的相关程序,依法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保持后续管理和维护责任基本落实。
2025年10月15日,府谷县水利局下发《关于陕西清水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电厂二期扩建工程原水预处理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核查意见的函》,明确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程序履行、验收标准和条件执行方面未发现严重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