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延安电厂一期(2×660MW机组)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顺利召开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文件的要求,2025年7月1日,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在陕西省富县吉子现村主持召开了华能延安电厂一期(2×660MW机组)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工程部,质量安全管理部,运营检修部以及土建和绿化施工单位,水土保持监理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及2名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工作于7月1日上午拉开序幕。验收组全体成员深入工程现场,对厂区、场外道路区、铁路专线区、贮灰场区等关键区域的水土保持设施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实地踏勘与查验,并查阅了相关技术资料。当日下午,在电厂会议室召开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会议由电厂总经理主持。根据会议流程,建设单位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首先介绍了工程整体情况及水土保持工作实施过程。随后,水土保持监理单位详细汇报了工程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成果;水土保持监测单位系统展示了施工期间的水土流失监测数据及其动态变化分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则重点解读了验收报告的核心内容与结论,经会场质询、答疑、讨论以及对各项技术资料抽查结果,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依法依规开展了水土保持后续设计、监理、监测工作,足额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保持法定程序完整;水土保持措施体系、等级和标准均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的目标;水土保持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验收总体合格,水土保持后续管理、维护责任落实到位,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一致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