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水土保持和移民工作中心检查洛卢高速水土保持工程
发布时间:2025-06-04      来源:陕西黄河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省水土保持和移民工作中心联合商洛市县水行政部门对洛南至卢氏(陕豫界)高速公路水土保持工程进行监督检查

为了认真贯彻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印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和《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和规范2025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陕水保函〔2025〕20号)精神,扎实做好省级立项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纠正违法行为,确保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到实处,生态环境得到良好保护,陕西省水利厅办公厅印发了《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对部分在建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水土保持核查的通知》(陕水保函〔2025〕43号)文件。2025年6月3日,陕西省水土保持和移民工作中心联合商洛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洛南县水土保持监督站对洛卢高速公路水土保持工程设施完成情况进行了联合监督检查。

现场检查结束后,检查组组织在陕西洛卢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座谈会。会上,项目公司及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单位代表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开展和完成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经检查组质询、答疑和技术资料的全面检查。检查组就现场检查情况,资料查阅情况,结合各单位汇报情况做了总结。首先,肯定了各参见单位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做出的努力和成绩,对洛卢高速公路水土保持工作总体表示满意,对水保监理及监测单位的工作开展及资料编报情况表示肯定,同时根据现场查看及资料反馈发现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下一步水土保持工作具体要求。最后,项目公司副总经理巩磊表态,项目公司将按检查组的意见加快水保措施落实,要求监理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一步加强现场管理,加强对施工单位的考核力度,共同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节点全面完成已闭库弃渣场治理,同时做好汛期安全度汛工作,确保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争创“绿色生态文明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