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水利局、宝鸡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总站联合检查
麟游至法门寺高速公路工程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的相关规定,督促生产建设单位全面履行水土保持责任和义务,加强生产建设项目监管,督促落实水保方案批复的各项措施,实现生产建设与综合治理相结合,推进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2022年7月29日,宝鸡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总站组织宝鸡市水利局、扶风县水利局、扶风县水土保持监督站、麟游县人民政府、麟游县水利局及麟游县水土保持监督站对麟游至法门寺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现场进行了联合监督检查。
检查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基本情况的介绍,重点对水土保持组织管理情况、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初步设计报备等法定程序的履行,表土剥离、保护和利用情况、弃渣场选址及措施落实情况及监理、监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监测单位根据进场后实际调查及相互交流沟通掌握的实际情况,结合水保方案详细向检查组介绍了项目情况。
现场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在麟法1标项目部召开了座谈会。会上,各参建单位进行了详细汇报,经质询、答疑和技术的资料核查,督察组认为建设单位很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及时委托了监理、监测单位进场开展工作,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临时措施的积极落实有效控制了施工过程中人为水土流失事件的发生,基本满足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要求。宝鸡市水保监督管理站监督科史宏斌科长就现场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最后由建设单位作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