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生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人为水土流失,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强生产建设项目监管,督促落实水保方案批复的各项措施,实现生产建设与综合治理相结合,推进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2021年9月10日,延安市水水保监督站组织宝塔区、甘泉县水保站联合对延安东绕城高速公路现场进行了监督检查。
检查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基本情况的介绍,重点对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初步设计报备等法定程序的履行,弃渣场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测单位根据进场后实际调查及相互交流沟通掌握的实际情况,结合水保方案详细向检查组介绍了项目情况。
现场检查后,检查组在土建二标段项目部召开了座谈会议。监测单位汇报了项目工作开展情况及各防治分区措施落实监测情况,会议过程中,延安市水保监督管理站岳延平站长就现场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以下要求:一、学习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二、要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现场管理,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相关防治责任;三、重视施工现场防洪度汛工作,明确现场防洪度汛任务;四、严禁未批先变,要求尽快对新增弃渣场征求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尽快开展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及初步设计工作,做到依法依规开展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