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开展黄龙至蒲城高速公路(延安段)水土保持工作检查
发布时间:2019-06-14      来源:陕西黄河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为严格控制生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人为水土流失的产生与发展,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的相关规定,加强生产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督促落实水保方案批复的各项措施,实现工程项目生产建设与生态综合治理相结合,推进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建设。2019613日,延安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组织黄龙县、洛川县水土保持监督站联合对陕西省黄龙至蒲城高速公路(延安段)施工现场水土保持开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当前进展的介绍,对水土保持方案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勘查和询问,我监理单位在检查过程中,向检查组详细介绍了施工现场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情况和后续相关措施的布设情况,并解答了检查组提出的相关问题,检查组针对现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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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后,检查组在中铁二十局集团黄蒲高速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指挥部第一项目部组织召开座谈会议。水保监理、监测单位依次汇报了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开展和各防治分区措施落实情况。会议过程中,延安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领导就施工现场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应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提出以下要求:一、学习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二、要加强施工现场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严格落实相关防治责任;三、重视施工现场防洪度汛工作,明确施工现场防洪度汛任务,并尽快编制完成防洪度汛方案报送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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